为促进浙江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2015年度浙江省重点产业技术联盟的认定工作正式开启。
申报要求为联盟依托单位和主要成员单位须是在浙注册的省内企事业单位,联盟外围松散层的成员单位不作此要求;联盟主导产品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对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为明显的作用,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联盟生产规模应在1亿元以上;联盟成员单位要有良好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原则上联盟主要成员单位中需有2家(含)以上建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研发中心,其中一家为联盟依托单位;联盟主要成员单位(含联盟依托单位)需签订《浙江省重点产业技术联盟协议书》,《协议书》明确联盟的名称、目标、任务、组织结构、项目管理、经费管理、收益分配、解散和清算、违约责任等联盟成员单位需遵循的主要内容,省经信委作为鉴证监督方参与协议书签署。
如果有想要申报的企业联盟需要提供浙江省重点产业技术联盟建设基本情况表、浙江省重点产业技术联盟协议书、联盟依托单位和主要成员单位2014年年报或当地财税部门出具的企业财务证明(针对无法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表的企业)等。创建省重点产业技术联盟的单位,由联盟依托所在地的经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有关行业协会可根据行业发展重点直接推荐并报送浙江省经信委。
申报时间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14日,具体情况可以上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本报记者 林雨晨
作者:林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