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融入“一带一路”的新机遇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出现了明显不同于以往的许多特征,不仅表现为经济增速的放缓,更表现为增长动力的转换、经济结构的再平衡。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也在发生深刻复杂的变化,世界经济长期结构性调整、新一轮产业变革融合与我国经济增长阶段性转换相互叠加。“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提出,表明中国开放型经济已站在新的起点上。在这样的重大关口,浙江经济迎来了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战略的新机遇。
主动“走出去”
新形势下我国的对外开放是以更加主动的姿态参与经济全球化,统筹好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
当前浙江省经济发展进入人均GDP突破9000美元、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无论是经济实力、外汇储备、产业水平还是国家战略导向、政策环境都具备“走出去”的条件。省委明确要求积极参与“一带一路”、京津冀协调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的实施,就是要求我们认清形势,抢先发展,通过实施“走出去”战略来突破影响浙江持续发展的资源环境容量的瓶颈,集聚全球先进生产要素、培育浙江本土跨国企业,实现转型升级和科学发展。我们应遵循经济规律,顺势而为,摒弃“产业空心论”、“税收流失论”等观点,鼓励和支持企业“走出去”,推动地方产业和开放型经济的转型升级。
主动实现新发展。应对当前国内外经济局势,我们要主动有为,从被动承接产业转移到主动参与全球产业分工,从被动应对贸易摩擦到主动实施贸易救济,从在省内有限资源市场环境下发展到主动整合全球资源市场,为我所用,实现开放型经济的新发展。
主动掌握话语权。随着新兴经济的崛起,发达国家致力制定新的国际贸易投资规则,以占领未来国际竞争制高点。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贸易国,必须参与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必须掌握话语权。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中国资本、浙江资本在全球市场的影响力,才有可能在规则竞争中掌握话语权、把握主动。
主动构筑新优势。随着劳动力要素成本上升长期化,资源环境约束强化,单纯依赖高投入、高消耗的粗放型增长方式难以为继,廉价的资源和劳动力成本优势将难以继续支撑对外贸易的高速发展。加快实施“走出去”,收购优质资产,主动延伸产业价值链,进入产业分工高端环节,有助于主动实现从“数量、价格优势”向“质量、效益优势”转换,构筑新的竞争优势。
转中“走出去”
“跳出浙江、发展浙江”要求我们正确把握转移与转型的关系。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产业升级,适当的产业转移是不可或缺的。
实施“走出去”战略,对我们传统优势产业中的优质企业来说,就是把非主要的、非核心的部分,如过剩、低端产能向周边成本更低的国家地区转移,可以促进结构调整。从企业本身来看,可以更专心地利用核心资源,全力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实现资源的优化合理配置。从地方来看,通过“走出去”推动产业转移,有利于“腾笼换鸟”,为本地产业升级腾出发展空间,培育新兴产业和提升产业层次。
实施“走出去”战略,需要正确处理好“走、留、引”的关系,把低端加工制造环节送出去,把高端研发设计环节留下来,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技术和人才引进来。积极支持“走出去”企业的回归,发展总部经济,鼓励投资对当地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研发设计、高端装备制造及新兴产业项目。
对外开放程度决定开放型经济的发展速度,拓宽开放领域、全面对外开放将加快发展速度,同时,没有一定的速度就缺乏进一步对外开放的稳定基础,要在保持一定发展速度的基础上提高质量效益。
近年来,浙江省“走出去”发展势头良好,但仍面临着巨大压力。浙江应当进一步加强对“走出去”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大政策宣传,加大专项资金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建立海外营销网络、海外并购和境外园区建设。应当加强调研,合理规划,明晰对外投资的产业方向和国别方向,打造“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和高端中介机构,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以打造大型跨国公司为重点,全面提高浙江“走出去”的质量。
服务“走出去”
目前,浙江对外直接投资覆盖了144个国家和地区,几乎涵盖了所有的投资形式,涉及行业广泛,对外承包工程涉及领域多元、承揽大项目能力强。但是,“走出去”的主体依然是数量众多的民营中小企业,大企业大项目相对较少。
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里,量大面广的国际营销网络机构仍然是浙江企业走出去的主流,我们应支持出口企业建设自主境外营销网络、支持有实力的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境外连锁经营、探索开展电商的全球市场布点。同时,加快培育一批有实力的浙江本土跨国公司。在对外承包工程方面,明确一批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抓住重点地区,加强联系和指导,完善跟踪服务机制,支持浙江企业开展战略联盟,拓宽业务领域,注重新兴市场的开拓,提升综合性大型项目的承接能力。
从长期发展来看,构建良好的制度环境是政府推进“走出去”战略的工作目标;从短期来看,制订有效的政策举措是政府加快“走出去”步伐的工作重点。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应深化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放宽对外投资的各种限制,落实“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确立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的主体地位。逐步实施对外投资管理备案制和对外投资负面清单制度,切实推进开放型经济改革向更深层次发展。根据中央的各项改革举措,浙江可以在条件成熟的地方争取先行先试,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试点等。
探索构建一个包含各领域、各行业、多部门参与的政策体系。针对浙江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创新财政、金融、保险等各项扶持政策,对在境外建立生产研发基地、构建全球营销网络、开拓战略资源渠道、承揽国际工程项目、实施跨国兼并收购等的重点企业和项目予以重点扶持和保障,抢抓发展机遇,发挥好政策激励和引导作用。
浙江经济更好地“走出去”,还应把握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随着国际国内市场深度融合,内外环境复杂多变,走出去将面临更多风险和挑战。浙江企业既要实现深度参与全球化,也要防范好经济风险,量力而行、讲求实效。特别要重视防范对外开放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和产业冲击,也要重视拓展海外市场过程中的人员与资产权益保护问题。
“走出去”发展不仅面临经营上的市场风险,还将面临所在国家和地区政局动荡、自然灾害、文化冲突等多元风险,这对企业和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对海外各类风险的预警、管控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方面,没有现成道路可走,需要我们在境外风险防控的实践中不断地积累经验、创新政策和完善机制,确保“走出去”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