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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2013
03/14
19:48

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温政办〔2012〕137号)

作者:来源:字号:[ 大 中 小 ]日期:2012-08-13浏览次数: 700

温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温政办〔2012〕137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集聚和培育电子商务企业,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及应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产业,促进温州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精神及《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有关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策支持,充分利用电子商务源头制造优势,积极推进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强化电子商务宣传教育,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引进,推动电子商务生态产业链建设,加快电子商务配套体系建设,促进温州电子商务产业可持续繁荣发展,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建立健全我市电子商务政策支撑体系,努力打造电子商务“1234”工程(即建设一批电子商务总部楼宇,创建两个电子商务产业园,搭建行业电商联盟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支撑和人才培养服务平台、物流公共服务平台等三种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网络、信用、物流、宣传推广等四大配套体系),初步形成温州产业政策健全清晰、管理体制合理高效、配套体系基本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完备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与电子商务生态产业链。到2015年,力争培育传统制造业电子商务行业联盟公共服务平台10个,传统行业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100家,独立运营电子商务平台企业10家,电子商务配套服务示范企业50家,专业行业门户网站10个,温州制造的电子商务销售额占全市批零业销售额的比重逐年提高,企业和市民电子商务应用率分别达到70%和90%以上,把温州打造成为“长三角”电子商务重要城市和“海西区”电子商务核心城市,并努力创建成为全国轻工类网批电子商务城和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二、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重点

(一)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1.加快建设一批电子商务总部楼宇。结合我市城市综合体建设及“退二进三”、“优二兴三”等有关政策,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楼宇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在商务区(开发区)或条件成熟的区域新建,或利用闲置厂房、写字楼改造一批功能完善、产业特点鲜明的电子商务楼宇,采取降低入驻门槛甚至免费入驻的方式,并实行循环淘汰制度,吸引电子商务企业入驻,更好地发挥孵化功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功能区管委会)

2.规划创建两个电子商务产业园。在条件成熟的开发区(商贸区)和高新技术园区规划建设电子商务园区,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入驻,形成集商品贸易、平台建设、物流配送、融资支持、网络文化创意、网络学校、实训模拟等多功能、多业态为一体的电子商务园区。推动实体交易与网上交易相结合,支持有条件的批发市场强化仓储、配送、采购等功能,发展一批以商品市场为依托的网商集聚区。(责任单位:鹿城区政府、瓯海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

3.努力搭建三种公共服务平台。一是搭建行业电商联盟公共服务平台。结合温州产业特点,培育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本地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尤其是在服装、鞋革、眼镜、电器、泵阀、汽摩配等领域建立集推广、交易、物流、支付等服务于一体的B2B、B2C行业电商联盟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生产资料经营企业和专业批发市场开展大宗商品网上现货交易,在钢铁、塑料、化工等领域探索和发展以商品交易为核心、现代物流为支撑、金融及信息等配套服务为保障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电子商务平台。二是搭建技术支撑和人才培养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大专院校、电子商务技术服务企业,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平台开发、信息处理、数据托管和软件设计与运营等服务;积极引进电子商务高端人才,优化创业和就业环境,加大电子商务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的培训力度,为温州电商提供人才支撑。三是搭建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物流和仓储企业建设,建立高标准的仓储基地,为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提供便捷的物流和仓储服务。建立物流仓储信息采集和发布平台,及时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物流服务、仓储用地、业务指南等信息。(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

(二)加强四大配套体系建设。

1.加强电子商务应用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大力支持无线宽带和光纤到户的接入,积极实施温州全城WiFi的覆盖应用;积极推广应用移动电子商务、移动小额支付,构建温州快速电子商务化消费模式;加强网络应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淘宝网、阿里巴巴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鼓励更多的企业建立自己独立的网络运营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或运营商建立集温州本地品牌和海外温商品牌为一体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吸引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或某个功能区落户温州,逐步完善温州电子商务网络应用体系建设。(责任单位: 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2.加强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整合现有工业、商业、仓储和运输等物流信息资源,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推进第四方物流,提高物流配送的社会化、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动第三方物流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为网上交易提供快速高效的物流支撑。发展快递物流,培育一批信誉良好、服务到位、运作高效的快递物流企业;引进一批国内外先进的快递物流到我市设立总部。加快温州现代物流与现代仓储集中化建设,逐步形成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加强电子商务诚信和网络安全体系建设。以建设“信用温州”为载体,发挥政府引导、行业自律和网商践行的信用合力,积极培育网商信用资产,健全网商信用评价体系,深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大力提升我市网商信用水平。支持开展诚信电子商务企业评选,发挥信用在电子商务行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完善网络市场主体准入机制,支持网络交易平台开展会员实名认证和信息审核,依法规范网上营业执照信息公示或身份信息公示。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提高电子商务系统风险监控能力。加快温州第三方支付电子平台建设,扶持有能力的企业发展温州本地以电子商务支付为主要业务的第三方支付服务机构,提高我市电子商务整体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

4.加强电子商务宣传推广体系建设。一要努力营造氛围。普及电子商务知识,组织一系列针对温州传统经济的电子商务领域高峰论坛、主题演讲和专题培训,举办温州网货和网商交易展会,引导传统企业主切实转变经营理念,充分认识发展电子商务的重要性,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二要加强宣传推广。在国家级媒体上开展温州城市形象、温州特色产业和温州品牌和温州电商宣传,提高温州产品在全国的影响力。三要强化网络形象。引进高端的宣传、策划、推广人才和技术服务企业,强化温州产品网络形象设计和宣传,并通过政府引导,不断扩大示范效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

(三)积极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

1.普及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鼓励中小企业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商务,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支持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辟温州产品专区,或者嵌入其网站作为一个子频道,把温州企业集中进行展示、宣传和推广。(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2.深化传统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积极发动并支持传统制造企业和商贸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一是支持骨干企业发展供应链电子商务。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在采购、销售等方面的带动作用,支持一批品牌效应明显、产品标准化程度高、系列齐全的骨干企业建立企业电子商务网站,以产业链为基础,以供应链管理为重点,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电子商务。二是鼓励生产企业开展网络零售。鼓励生产企业以自主品牌为支撑,通过第三方零售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网络零售终端,有条件的可结合自身特点积极自建网上零售平台,开展网络零售、网上订货和洽谈签约等业务。三是支持传统商贸企业发展网络业务。支持传统百货、连锁超市、专业市场等企业依托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开展网络零售业务,进一步发展集电子商务、电话订购、城市配送为一体的同城购物。在新建大型商贸区、商贸城的同时应考虑开辟与电子商务交易供应链相配套的功能区块。(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3.支持利用世界温商的资源优势发展境外网络销售体系。鼓励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境外批发或零售,加大温商产品境外销售的电子商务市场拓展力度,提升我市产品在境外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和附加值。利用好世界温商资源,构建内外贸一体化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世界温商的互动,促进贸易、流通、信息一体化电子商务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4.加大电子商务向农村乡镇发展。根据温州“1650”城市发展布局,集中发展乡镇电子商务产业链,探索建设乡镇电子商务示范区、乡镇电子商务综合教育培训区以及乡镇电子商务孵化线下交易区,在农村农产品种植园区建立直接面向供应市场的电子商务模式,开辟温州绿色农产品直通车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交易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四)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带动工程。

培育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和平台。结合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战略,在电子商务各领域中选出一批基础扎实、成长性良好的企业、平台和项目,集中相关政策措施,进行重点培育和支持,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建立健全保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我市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问题。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形成电子商务发展合力。各级政府要加强电子商务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更好地发挥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作用,全面推进电子商务提升发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一是加大财政支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和出台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重点支持市区电子商务公共平台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与楼宇建设、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发展、行业电商联盟平台建设、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引进、电子商务配套支撑体系建设等重点工程。二是加大土地、税收、金融、工商等方面的支持。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用地支持、税费优惠、工商登记、金融服务等方面政策。对国家和省、市政府的电子商务重点项目和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要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保障项目落地;推动成立温州电子商务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创新工商、税务登记注册模式,放宽经营范围核准,探索建立适应温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市场准入制度。三是在政府和国有企业采购上,拿出一定比例的采购项目通过温州企业建立的电子商务平台交易,带头支持本地电子商务平台发展。

(三)积极培养电子商务人才。加强温州大专院校电子商务学科专业建设及扩招,重点培养面向后台软件技术型开发人才和面向前端操作应用型人才;制定符合温州电子商务产业特点的电子商务实用人才教学大纲、培训教材,开展电子商务知识培训、职业化培训,为温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储备人才;加大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的引进,鼓励企业面向国内外引进一批高素质、有丰富电子商务大型团队运营经验的职业经理人队伍,缓解温州本地人才压力。

(四)建立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制度。开展电子商务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建立完善发展评价体系,提升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分析的科学化水平。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信息统计和采集,建立电子商务运行检测系统,将网络零售额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五)规范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发挥商务、公安、工商、税务、文化、质监、通信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监督管理规范。加强对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的职业化、思想化、品德化、素质化教育与管理,实施持证上岗、行业协会监管等措施,维护温州地区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提高电子商务企业的整体从业素质。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中介组织、政府桥梁、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与行业监管,促进温州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本意见及附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3年。

附件:1.温州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

2.温州市规范电子商务发展办法

3.温州市电子商务示范龙头企业认定办法

4.温州市诚信电子商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详见pdf格式文件)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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