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宁波高新区获悉,日前,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司长马维野、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洪积庆及相关知识产权专家组成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考核验收组,对宁波国家高新区的试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并在宁波创新港召开了验收会。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海国,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崔秀良,党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周坚巍出席了验收会。
通过听取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实地考察、查阅资料、提问答疑等方式,验收组对宁波国家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验收组认为,高新区在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建设期间,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以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指导,积极实施园区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建立长效宣传培训机制,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有力推动了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验收组一致同意宁波国家高新区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验收。同时,验收组希望高新区更好地处理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的关系,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的关系,科技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的关系,知识产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把知识产权工作放到更突出的位置,纳入高新区重要议事日程,大幅度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水平,充分利用创新载体、资源,创造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培育更多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全面支撑并推动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王海国表示,高新区将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验收作为新的起点,扎实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形成一批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群。完善知识产权政策制度,扶持原创性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开发,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吸引一批国内外优秀知识产权成果向高新区转移实现产业化,做大做强新能源与节能、半导体与光电、新材料等重点新兴产业集群。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培养知识产权后备人才,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为推进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贯彻落实提供人才支撑。
宁波国家高新区自2009年9月被批准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以来,着力实施以自主创新为主导的知识产权战略,落实《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工作方案》制订的各项工作任务。试点期间,高新区优化知识产权环境,设立知识产权局、组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等机构,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试点期间,高新区完善政策体系,制订出台《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高新区2011-2015年商标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文件,加强环境建设和经费投入。试点期间,鼓励知识产权创造,专利申请5061件、授权3372件,年增幅超过80%,新增全国驰名商标3件、省著名商标9件,参与或制订的各类标准154项,拥有软件著作权531件,培育了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综合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为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