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14日从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浙江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精准对接精准服务”支持医疗器械产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促进浙江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
“深入推进医疗机构配置实用国产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试点,放宽国产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数量限制;对尚无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的县级公立医院采购浙江产医用磁共振成像系统给予适当补助。”《意见》指出,对列入“浙江制造精品”目录的医疗企业产品,在同等条件下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建立对公立医院财政补助与其采购浙江省医疗器械重点目录内产品份额挂钩的机制;选择部分医疗机构作为浙江产医疗器械产品应用示范基地,并在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扶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