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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围绕简政放权制定新集采目录
2014
01/11
22:48

 浙江省舟山市日前公布新一期集采目录,与上年相比,该目录体现了政府简政放权,适应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

《舟山市2014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围绕分权、放权、限权,进一步优化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显现五个特点。

一是围绕“放权”完善采购管理制度,提高市级公开招标和协议供货的数额标准。《目录》将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即货物、服务类、非建设工程类项目预算金额(或投资总额)一次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同时较大幅度提高了协议供货项目的限额标准,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

二是围绕“分权”强化单位的采购责任,扩大定点采购和自行采购范围。将“家具”“物业管理”扩增为定点采购范围,并明确“电子显示屏”“系统集成及网络工程”等13项预算金额5万以下的小额项目由单位自行采购。

三是围绕“限权”加强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明确加快“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建设,并将根据建设进程将各单位的协议供货项目通过网上商城竞价采购,同时开展多品牌竞争,将单位自主采购的行为纳入到电子化采购规则之内。

四是扩大对民生保障服务的采购内容,引导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如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等纳入采购范围,并规定预算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相关民生项目,原则上应纳入集中采购。

五是提高采购执行效率,减轻集采机构工作压力。将“医疗设备及器械”项目从部分集中采购调整为全部分散采购,并通过浙江省医展会、委托中介代理等方式提高医疗设备采购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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