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岁末年关,为切实帮助中小微工业企业尤其是受“菲特”台风影响严重的受灾企业提振信心、共度时艰,助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上虞区对工业企业统一实行去年11月、12月份社会保险费集中减征政策。减征标准为五项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纳部分2个月的额度,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征。
“我们厂房就建在山脚,泥石流冲进了我们的车间,机器、原材料、成品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失,还有一间仓库倒塌。”天成工具公司的许会计说起“菲特”带来的灾害仍心有余悸。“天成工具”位于永和镇,台风“菲特”来袭时,由于地理位置原因,直接损失达100多万元。去年10月,地税局税收管理员致电许会计告知集中减征社保费的消息,并对减征的申报、核定等程序进行了介绍,“算下来,这项政策给我们公司带来两万六千多元的税收优惠,相当于全年缴纳社保费的21%。”
这次集中减征是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对全区工业企业统一实施的,除了受“菲特”影响大损失重的企业,不少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高新企业也受益匪浅。锋龙电机公司是一家典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2009年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这次集中减征中,“锋龙电机”及其附属子公司的减征额达到53万多元,“占到全年社保费缴纳额的19.16%,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司的现金流压力。”企业负责人说。
针对此次社保费集中减征,上虞区人社、财政、地税多部门联动,高效配合,确保优惠政策宣传落实到位。目前,社保费集中减征工作已顺利完成,实际减征社保费共计1.38亿元,惠及工业企业4638户。据了解,这已是上虞区自2008年以来第六次对部分企业社会保险费进行集中减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