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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浙江银监局:打造独具特色的小微金融服务“浙江模式”
2013
08/29
11:36

有这样一句老话,全国经济看浙江,浙江经济看小微。

浙江的小微企业十分活跃,与之相应的浙江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在各方的合力下打造出了独具特色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浙江模式”。

在各家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困局拼尽全力各显神通之时,我们也不能忘记监管部门对此所做的努力。

早在2005年,银监会就出台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此后又陆续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加以推动。作为银监会的派出机构,浙江银监局也因势利导,先后出台一揽子“浙江版”的差异化监管政策。可以说,银监部门对于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面可谓是煞费苦心。小微企业也逐渐成为监管层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投向的重点领域。

今天,我们来到浙江银监局,通过一些简单却必要的问答,来了解目前我省银行业小微企业的融资现状,以及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在这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来看看“浙江模式”究竟给这个行业带来了哪些值得学习和借鉴的东西。

记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再次明确要多举措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破解融资难题。近年来,我省小微企业的融资状况怎样?最近有没有什么新的突破?

浙江银监局: 众所周知,浙江是全国民营经济最活跃的省份,与之相应的小微企业数量多、分布广,在浙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金融与经济是相生相伴的,浙江银行业扎根浙江市场,历来高度重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并在实践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浙江模式”。 放在全国范围看,浙江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量、占比及户数均持续多年稳居全国首位。

可以说,在浙江,不管是哪一种类型的银行,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都进行了大量探索和努力,辖内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信贷倾斜的力度逐年加大。

2012年以来,浙江银监局立足于浙江实际,着眼于增强辖内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可持续性,从强化监管激励、营造服务环境、推动金融创新等方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差异化监管政策和措施,围绕“一体两翼三突破”,即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体系建设为主体,以科技金融和绿色信贷为两翼,推动还款方式、担保方式以及信息共享的突破,推动浙江银行业不断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记者:对于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的抵押担保瓶颈,目前许多金融机构开始实行担保方式创新以及信用贷款,请问现在浙江银行业在担保方式上有什么创新?

浙江银监局:抵押担保难一直制约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各界关于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呼声依然比较高。

造成这种状况的因素很多,原因很复杂。在当前社会诚信体系尚不健全背景下,银行很难依据小微企业的财务报表了解企业真实经营情况,对小微企业进行全面客观的信用等级评估难度很大,加之小微企业本身可供抵押的资产比较少,对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很大挑战。

针对这一难题,近年来我局大力引导银行机构开展担保方式创新。一方面不断拓宽抵押资产的范围,积极开展仓单、应收账款、林权等适合小微企业的抵押形式,并逐步从有形财产抵押向知识产权、海域使用权、排污权等无形资产领域拓展;另一方面,主动转变“抵押为本”的传统信贷理念,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推进信用贷款,实现由偏重于抵押贷款向抵押、信用、担保多种贷款形式并重转变,目前已形成基于第一还款来源的直放模式、基于“N+1”供应链的批量模式、基于纳税信用记录的“银税合作”模式、基于优质存量客户的抵押加信用模式、基于“银政合作”的信用贷款模式、基于支持三农的“支农低息”模式等6大类二十多款信用贷款产品。

记者:浙江银行业在小微企业还款方式创新方面有何突破?这种突破又是如何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的?

浙江银监局:相比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的资产投资和资金归集往往呈现急和快的特点,计划性和预见性相对较弱,因此,小微企业贷款大多以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为主,且贷款到期后常常需要续贷,其生产经营及资金流转与贷款期限不匹配的矛盾突出。

传统做法下,企业需要先归还本息,重新申请贷款,银行审核通过后再发放贷款。但小微企业自身积累少,内源性融资能力弱,资产负债率高等原因,加之贷款到期时间与企业资金归集时间往往并不一致,客观上促使小微企业需要不断地通过正常现金归流以外的渠道进行“转贷”,不仅增加小微企业流动性压力,提高企业财务成本,也为高利贷滋生创造了空间,并间接加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对此,去年以来我局鼓励辖内银行机构先行先试,通过对信贷流程、信贷系统进行改造,调整借款合同相关条款,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到期与续贷的无缝对接。

具体来说,就是在企业贷款到期前,银行提前开展授信审查、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虚拟还款或直接延长贷款期限,企业无需归还本金、无需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即可完成“续贷”。该模式可以减少小微企业因转贷而付出的各类成本和精力,并有助于压缩高利贷的生存空间。去年以来,辖内银行机构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涌现出了50多款还款方式创新产品。

记者:小微专营体系建设在我省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专营机构数量日益增加,目前发展情况如何?

浙江银监局:小微企业贷款对银行的人员素质和管理能力要求较高,也需要银行不断创新,研发更适合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和模式,因此专业化经营对于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十分重要,这也是商业银行特别是大中型银行信贷支持小微企业的有效路径。

目前,各家银行都设立了小微企业专营机构,这些部门或机构的服务范围仅限于小微企业,并在贷款审批流程、内部激励机制以及权限设计等方面均有倾斜,服务效率和专业性相对较高。

为鼓励和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业化、差异化经营,去年,浙江银监局下发了《关于设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全国率先推出批量化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政策,截至今年6月末,辖内银行机构已通过批量化方式设立65家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包括内设银行专营部门、特色支行在内的各种类型专营机构1201家,比年初增加107家;专营机构贷款余额达8131亿元,较年初增加718亿元;户数达38.9万户,较年初增加3.8万户。

记者:为了化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浙江银监局特别设立了绿色信贷信息共享平台,请问这是怎样的一个平台?建立这个平台有什么作用?

浙江银监局:浙江省的经济主体以民营企业为主,大部分产业处于产业链中低端,这导致我省企业和环保部门长期面临巨大压力。为充分利用信贷杠杆推动节能环保,同时规避银行授信的政策风险, 2011年下半年浙江银监局与省环保厅一同搭建了绿色信贷信息平台,整合了浙江所有环境行业信用评价等级、重点企业近四年环境信用等级情况和环保、违规、处罚等信息,为银行开展绿色信贷提供信息支撑。

截至目前,该平台拥有全省总计6000家左右重点企业近四年的环境信用等级情况;拥有7000多家企业11600余条环保、违规、处罚等信息。平台由于其及时性强、权威性高、便捷、免费等优势,在绿色信贷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辖内银行开展绿色信贷的有力抓手。

记者:浙江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能否对下一阶段我省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作一个总体展望?

浙江银监局:下一步,浙江银监局将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新政策新要求,多管齐下、多策并举,不断丰富“一体两翼三突破”总体推进框架的实践内涵,切实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别化监管,有效推动浙江银行业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特别是在专营机构的体系建设、信贷机制改革、信用体系建设、企业家培育及担保机制建设等方面进行积极有效的探索,大力引导银行业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同时履行好社会责任,全面持续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满意率和服务可获得性,继续保持浙江银行业小微金融服务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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