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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监局出台“12条举措”助力医药产业复工复产
2020
02/17
15:49

图源网络

日前,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围绕“全力促进医用防护物资供应、大力支持医药企业复工复产、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出台12条举措。目前,该局已印发《关于全力促进医用防护物资供应大力支持医药企业复工复产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12条举措”中,对促进医用防护物资供应方面,提出要完善“一企一策”支持企业扩大医用防护服和医用口罩产能,加速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所需相关药械应急审评审批,加快潜在治疗新冠肺炎药物应急临床科研攻关和创新应用,免收疫情防控药械注册和检验费用。

围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12条举措”在药品生产许可及变更、药品委托生产、医疗器械企业延续注册、医疗器械企业出厂检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化妆品生产许可延续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应急帮扶政策,全力助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复工复产。

而在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12条举措”着力于打造生命健康科创高地,明确要助推“浙产好药”创新,建设“浙造器械”高地,促进“浙江美妆”消费,推动药品医疗器械批发零售业发展。同时,组织开展“深化‘三服务’、产业赋能年”活动,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王世琪 通讯员 汪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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