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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实施土地利用“亩产倍增”行动计划
2013
06/24
16:53

日前,国土资源部批复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请示,原则同意《浙江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实施亩产倍增行动计划》。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就此印发《浙江省“亩产倍增”计划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实现全省单位建设用地GDP比2010年底翻一番,着力从“节流减量”、“挖潜增效”、“减量加速”等方面,进一步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根据实施方案,浙江将以“用好增量、盘活存量”为着力点,抓住规划、计划、供应、监管等环节,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节流减量”——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优化新增建设用地结构。力争到2020年,全省新增工业用地平均投资强度比2010年增长40%,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新增建设用地比2010年下降75%。

加快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增效”——挖掘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潜力,提高其利用效率。力争到2020年,全省单位工业用地总产值比2010年翻一番。

推进批而未用土地“减量加速”——减少批而未供土地总量,加快供而未用土地开发利用速度。力争全省批而未供土地总量,到2020年底比2010年底下降30万亩。前三年新供建设项目用地按期开工率达到90%以上。

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优化城镇土地利用结构,提高低效用地利用效率。力争2011年至2020年累计盘活存量建设用地40万亩。

促进开发区(园区)用地集约高效——开展开发区(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区创建活动,加强开发区(园区)土地利用监管,在全省建成一批开发区(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区。

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改革创新力度——通过健全完善土地供应政策,深化工业用地出让制度改革,加强建设用地动态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力争在差别化土地供应管理、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国土资源部要求,浙江要以促进“四化”同步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为主线,按照更高站位、更深层次、更宽领域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再创浙江体制机制新优势,打造浙江经济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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