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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间投资增长平稳 结构优化 后劲较强
2019
07/03
16:46

今年以来,浙江省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投资”决策部署,着力改善营商环境,推动全省民间投资活力持续激发,成为“稳投资”的重要支撑力量。1-5月,浙江省民间投资增长10.5%,占总投资比重64.6%,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民间投资运行总体呈现“增长平稳、结构优化、后劲较强”等特点。

一、浙江省民间投资的主要特点

(一)投资增速保持高位。保持“好于全国、好于面上、好于同期”的运行态势。1-5月,浙江省民间投资增速比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9.5%)高1个百分点,比全国民间投资增速(5.3%)高5.2个百分点。全省11个设区市中台州(26.5%)、舟山(23.6%)、湖州(12.8%)、绍兴(12.5%)、嘉兴(12.3%)、宁波(10.9)、温州(10.9%)、丽水(10.9%)等8个地市保持两位数高速增长。

(二)投资结构持续优化。民间投资结构中,制造业投资、基础设施投资贡献率持续提升,对房地产开发投资的依赖程度有所下降,投资结构优化态势明显。1-5月,全省民间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5.7%,比民间项目投资增长高1.7个百分点,比全省基础设施投资增长高10.2个百分点;民间制造业投资增长16.4%,比全省制造业平均投资增速高2.7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民间投资增长8.6%,比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低1.3个百分点。制造业民间投资内部结构优化明显,一方面,高端装备制造投入持续加大,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计算机通信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18.3%、79.7%、34.5%,另一方面,产能过剩和高耗能行业加快退出,造纸及纸质制品业投资下降14.7%,纺织服装和服饰业投资下降5.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投资下降0.4%。

(三)投资增长后劲较强。民间项目投资活跃,投资增长反弹趋势明显。1-5月,全省扣除房地产开发的民间项目投资增长14%,比全省项目投资高4.8个百分点,比2018年全省民间项目投资增速高9.1个百分点。

二、浙江省促进民间投资主要经验做法

(一)着力抓好重大民资项目建设。一是突出民间投资推进重大项目实施。2019年省政府安排的年度“4+1”重大项目实施计划中,民间投资项目达486个,占全省“4+1”重大项目总数的69.5%,占年度计划投资的49.7%,全力加大对重大民间投资项目的要素配置、协调服务等统筹保障力度。二是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民资项目招引。从2018年开始,全面推动省市县长项目谋划招引及落地工作,出台工作指引、明确年度目标、强化督查考核,全年全省落地省市县长项目326个,意向投资近万亿元,落地率67%。三是聚焦关键领域推动民资项目建设。着力在数字经济、生命健康、高端装备、文化旅游、能源环保等五个重点领域,谋划实施50个引领性项目、1000个投资工程、5000亿元年度投资的“五个千亿”投资工程,发力制造业投资增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四是鼓励民资进入基础设施补短板领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大我省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的意见》,明确鼓励民资参与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第一批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清单中,PPP项目27个,项目数占比17%,投资额占比15.4%,其中杭绍台铁路、杭温铁路等是全国PPP铁路项目典型,示范和带动效应巨大。五是坚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机制。省级每年统筹约1.8万亩用地指标以“地方先行保障、省级事后奖励”形式保障民资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截至2018年底,全省重大产业项目在库监测项目共735个,总投资1.2万亿元。2019年第一批172个重大产业项目名单已经省政府同意,即将印发实施,总投资3195亿元。六是持续推动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2019年2月,组织第一批全省扩大有效投资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共有600个项目,总投资达到7539亿元,主要以民间投资项目为主。

(二)着力激发民间资本投资积极性。发挥民间资本充裕优势和投资主体作用,最大限度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力。一是出台《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31项举措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民营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扩大民营经济投资渠道。二是规范有序推进PPP,做好民间投资项目推荐,加快推进杭温、杭绍台高铁、舟山绿色石化基地等一批民间投资重大项目。三是完善浙商回归、引进外资、央企合作、激活民资的工作机制,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和高效化。

(三)着力抓好投资环境优化。以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坚持制度创新和技术支撑双轮驱动,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是高标准打造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版。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持续迭代升级,按照“一件事”“一个模块”办理,“一个项目库”管理的新要求,加快建设在线平台3.0版,并依托在线平台3.0版,建成全省统一的重大项目库。二是打好“标准地”等系列配套改革组合拳。以实现企业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前审批“最多90天”为目标,统筹推进“标准地”、区域评估、承诺制、中介提速、信用监管服务等配套改革。其中,“标准地”改革入选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典型,三次被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肯定和推介。

(四)着力抓好项目协调推进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通报考核机制。优化投资考核指标体系,制定《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督查激励实施办法》,对评出优秀单位,并予以通报表扬。二是健全项目全要素保障机制。加强重大项目建设与土地、资金、用能、环境等要素保障的统筹协调、配套支撑,推动要素资源向“大好高”项目集中配置,重点保障重特大项目及省市县长项目各类要素需求。三是建立健全项目协调机制。建立全省扩大有效投资重大项目月度协调例会制度,自2018年4月以来,组织召开了九次扩大有效投资重大项目协调例会,共协调33个特别重大项目,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及时解决了征地拆迁、项目融资、政策配套等一批重点难点问题。

三、浙江省促进民间投资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聚焦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鼓励民间资本投向高端装备制造业等八大万亿级产业、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等领域,优先支持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经济新产业,加大软投入、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力度。

(二)全方位加强要素保障。紧扣年度4个10%重点领域投资和省市县长工程的目标要求,用好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调剂等政策。通过政银企项目对接、企业债券争取等多种途径,支持重大民资项目建设。加大PPP模式规范推广力度,研究设立浙江省千亿级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探索基础设施公募REITs制度,有效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破解融资难题。

(三)全面优化民间投资环境。按照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的“五减”原则,加快实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建设,打好“标准地”改革、区域评估、中介服务、承诺制改革、代办服务等组合拳,年底前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前审批“最多90天”,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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