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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培育生态经济新引擎 打造秀山丽水大花园
2017
09/26
16:16

8月24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9月21日,我市召开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建设动员大会,拉开了建设创新区的帷幕。昨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新闻发布会,市发改委新闻发言人邹向阳介绍了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和编制《总体方案》的相关情况。

早在今年1月22日,市委市政府就提出要积极探索全域统筹新路子,建设全域统筹绿色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3月省人代会期间,市委书记史济锡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创建试验区的建议,省主要领导对这一创新想法予以充分肯定。到了6月,根据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袁家军省长在丽宣讲党代会精神,方案第一时间作了提升,全面、系统地将“大花园”理念结合到创新区方案编制当中,体系更为科学,文本更为精练。最终,《总体方案》经过56次会议讨论、48稿修改完善、14个省直部门的意见征求后,于8月24日由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

《总体方案》形成了“1520”支撑体系,即1个总目标(建成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全国标杆)、5区联创(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样板区、山区集聚发展引领区、绿色产业深度融合先导区、健康养生旅游示范区、市域统筹改革试验区)、20项重大任务,以此撑起了“建成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全国标杆,打造诗画浙江鲜活样本,成为世界一流生态旅游目的地”的目标。

为实现该目标,我市将引领生态标杆,打造秀山丽水大花园,实行最顶格的生态标准,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管理,探索最科学的生态补偿;凸显江南韵味,打造诗画浙江大花园,建设生态休闲国家公园,建设串珠成链美丽城镇,建设浓郁乡愁美丽乡村,建设洁化美化美丽田园;优化空间布局,打造宜业宜居大花园;打开“两山”通道,打造绿色低碳大花园;聚焦重大平台,打造互联互通大花园;创新体制机制,打造活力高效大花园。

附:

数读最顶格生态标准

对照国家《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结合丽水实际,《总体方案》在森林覆盖率、非化石能源占比、水质量、空气质量、土地开发强度等指标上全部以高于国标与省标的要求加以实施。

在环境指标方面,我市提出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80%以上(截至2016年,全国为23%,浙江省为61%)、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65%以上(截至2016年,全国为15%,浙江省为20%)、全域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全域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区优良率达到98%以上、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在4.3%以下。

在生态管理方面,我市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和固废处置利用率达到95%,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严格执行国家生态功能区产业负面清单,严禁落后工艺和高能耗项目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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