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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2017
08/20
11:27

原标题:浙江省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原标题:浙江省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浙江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根据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设立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的批复》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按照“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要求,紧紧抓住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契机,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二)总体要求。深入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等重大部署,紧扣“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规划,结合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方位和竞争优势,增强区域之间各要素互补、分工深化和产业链、价值链互济功能,加快释放区域经济辐射能力,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生产力优化布局。深刻把握信息经济的新形势和新趋势,紧紧围绕建设网络强国战略目标,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大力发展信息经济关键新技术,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计安全保障,完善网络治理体系,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加快互联网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做大做强信息经济,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

(三)主要目标。通过3至5年努力,信息经济在全省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凸显,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体制机制明显优化,基本建成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和全国物联网产业中心、云计算产业中心、大数据产业中心、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智慧物流中心、数字内容产业中心、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和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在“互联网+”、新型智慧城市、分享经济、基础设施智能化转型、促进新型企业家成长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信息经济核心产业快速发展。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网络操作系统、网络安全、人工智能、量子通信、存储芯片等领域建设100家左右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开发一批重大创新成果,构建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培育20家左右年产值超百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形成若干有国际影响力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力争到2019年,全省信息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突破55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比2015年提高2个百分点。

——信息经济融合应用独具特色。“互联网+”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电子商务发展优势进一步巩固,互联网金融持续创新、规范发展,互联网信用体系基本形成,建成一批互联网金融平台。社会化、智能化物流仓储系统覆盖城乡,智慧物流体系基本形成。“两化”融合发展指数继续领先全国,智能制造模式广泛推行,初步形成先进的智能工业体系。智慧交通、智慧安防、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环保等得到普遍应用,基本实现公共服务智能便捷化、城市管理精细化,建设水平进入国内领先行列。

——信息基础设施高效便捷全覆盖。“云+网+端”信息基础设施基本形成。建立支撑全省政务、商务、大众消费需求的公共云、专有云平台体系,打造全球有重要影响力的云计算中心。建成杭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推进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全省实现每秒1千兆比特接入能力;县级以上城市实现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广泛覆盖。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商用试验网建设,通信网络容量和服务能力领先全国。在城市部件、制造企业、农业设施、社区家庭等广泛部署自动感知终端,基础设施物联网络基本形成。“云上浙江”“宽带浙江”“泛在浙江”基本建成。

——信息经济平台支撑体系日益健全。在理论研究、产业发展、技术创新、网络安全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建成一批支撑信息经济发展的重大平台、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基本建成安全可靠、自主可控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形成有利于创业创新的产业生态。

——信息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突破。基本形成适应信息经济创新发展要求的政策体系和制度环境,在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区域互联网开放应用、公共数据开放共享、“互联网+”、收益分配与创新激励、人才培养与评价管理、信息经济监测评价、政府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率先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破解信息经济发展壁垒和瓶颈问题,以体制机制创新持续释放信息经济发展红利。

二、主要任务

(一)突破信息经济核心关键技术

1.推动关键技术的创新突破。突破计算资源虚拟化、海量数据存储、大数据分析等关键技术,推进云操作系统、高端存储设备、云计算大数据业务等行业发展,构建国际领先的云计算技术体系。突破新一代移动通信、新型高端路由、超高速大容量智能光传输、软件定义网络(SDN)、网络操作系统(NOS)、导航定位等技术发展,打造国际领先的信息网络技术体系。突破高端智能传感、机器视觉等终端新技术,构建安全先进、自主可控的智能终端技术体系。

2.提升基础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强化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基础装备等的研发创新,推动智能终端芯片、移动芯片、网络设备芯片、嵌入式芯片、高端传感器等领域的重点突破。集中力量攻克面向集成电路、显示等领域的新材料加工工艺,努力在敏感材料工艺方面加快追赶国际水平。

3.超前布局前沿技术研究。围绕人工智能、量子通信、虚拟现实和区块链等前沿关键技术开展联合攻关,抢占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主导权。加快人工智能技术研究,推进计算机视觉、智能语音处理、生物特征识别、自然语言理解、智能决策控制以及新型人机交互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强量子通信等新兴网络领域的开放式创新和试验验证,加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力度。

(二)加快发展信息经济核心产业

1.提升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大力推进面向网络通信、工业控制、汽车电子、智能终端等领域的专用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和产业应用,大力提升新型传感器件、光电子器件、存储器件、储能器件等高端电子元器件及新型材料的创新性研究和开发能力。重点发展新一代光通信宽带、下一代互联网(IPv6)、第五代移动通信(5G)、宽带无线接入、应急通信、量子通信、高端服务器及云存储等系统设备、终端及关键配套件。着力发展智能手机、移动终端、可穿戴产品、车载终端、新型显示、智能视听、智能家居等智能终端产品及应用系统。到2019年,全省电子信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3万亿元左右。

2.壮大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支持基础软件产业创新发展,实现智能终端操作系统、云操作系统、大型数据库、大数据处理、中间件等关键技术自主可控,形成核心知识产权。支持嵌入式软件快速发展,提高嵌入式软件在通信、工业控制、数控装备、仪器仪表、信息家电等重点领域的普及应用水平。大力发展信息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和应用、设计开发等信息技术增值服务,发展新型通信服务产品和特色业务体系,加快培育下一代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环境下的新兴服务业态,积极发展基于网络的即时通信、视频娱乐、动漫游戏、视频监控、搜索、支付、位置服务等增值服务。到2019年,全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达到5500亿元左右。

3.创新发展应用电子、网络安全等产业。大力发展汽车电子、海洋电子、金融电子、医疗电子、能源电子、物流装备电子及北斗导航等各类应用电子产业,大力推进数字安防产业发展。发展壮大网络安全产业,推进网络安全、入侵检测、身份验证、可信计算、数据安全、工控安全等网络和信息安全产品的自主研发与产业化。培育发展智能硬件、智能网联汽车、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产业加快发展。到2019年,全省物联网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4000亿元。

4.大力发展数字内容产业。推进杭州国家数字出版、数字阅读等基地建设,培育云音乐、数字影视、互动新媒体、移动多媒体等新兴视听产业,支持手机游戏、网络动漫、网络艺术品等产业发展。

(三)优先发展“互联网+”新业态

1.电子商务。推动生产企业普及应用电子商务,引导商品市场发展电子商务,探索定制化生产和精准营销,发展基于个性需求导向的消费者对企业(C2B)电子商务,推动电子商务服务模式创新。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推进中国(杭州、宁波)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培育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报关、结汇、退税、统计等管理机制和信用体系。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构建覆盖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网店的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鼓励发展电商直供、私人定制等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力争到2019年,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网络销售额、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额分别达到4.3万亿元、1.7万亿元、750亿元。

2.互联网金融。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快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支持互联网企业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合作,鼓励基于互联网的金融产品、技术、平台和服务创新,规范有序发展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互联网金融。探索构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多层次社会信用体系。鼓励传统金融机构加快互联网金融研发与应用。

3.智慧物流。加强物流信息化顶层设计,依托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推进港口、铁路、机场、货运站场等交通枢纽信息互联互通,加快物流信息整合,大力发展第三方和第四方物流,构建覆盖城乡、连通全球的物流配送体系。以宁波舟山港为主体,以浙东南沿海港口和浙北环杭州湾港口为两翼,联动发展义乌陆港及其他内河港口的“一体两翼多联”港航物流服务体系。推进舟山江海联运数据中心建设,建立江海联运数据资源体系和应用平台。

4.智慧港口。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全省统一的集船、港、货物流信息与政府管理服务等于一体的海洋港口综合信息平台。推进智能集装箱码头示范工程、智能理货工程、海港危险货物安全管控平台工程、海港生产调度提升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信息化与港口业务深度融合,积极扩展商务应用,形成管控有效、物流便捷、服务顺畅、数据共享的全省港口信息化综合服务体系,努力打造全国智慧港口建设的样板。

5.分享经济。激发基于互联网的大众消费需求,支持分享经济模式创新,有序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民宿出租、家政服务和人力跑腿共享、办公空间共享、旧物交换利用等资源分享模式,积极发展产能设备分享、科研仪器分享、紧缺人才分享、知识技能分享、教育资源分享等各种新型服务业态,建成20个以上国内知名、行业领先的分享经济平台,形成10个以上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的分享经济产业示范基地,促进创业创新和灵活就业。加快推进基于互联网的信用体系建设,形成植根于社会信用体系的信用机制。

6.智慧交通。深入推进交通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完善省级综合性交通信息资源平台。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交通领域的创新应用,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7.智慧安防。整合和完善城市视频监控体系,推动全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和联网应用。搭建部门协同、动态响应、一体化的公共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群体性事件、生产安全事故等实现预警和应急响应。

8.智慧健康。推动互联网医院建设,引导卫生保健领域依法依规发展远程医疗服务,推进智慧医疗应用,建立开放、统一、优质、高效的健康云。

9.智慧社保。依托省公共数据平台,建设省级社会保障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各级人力社保、民政、财政、卫生计生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形成社会保障信息公共服务体系。

10.智慧旅游。建立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旅游大数据中心,整合全省旅游行业资源,采集旅游基础数据,打造一站式旅游产业信息服务平台,全面提升智慧管理、智慧服务、智慧营销、智慧体验水平。普及使用电子门票、在线支付、电子消费卡,培育基于在线虚拟体验平台的旅游服务业,开展旅游产业大数据应用,加强旅游预测和监管。

11.智慧教育。建设智慧学习广场,开通在线教育商城,开发整合各级各类终身教育资源,探索建设终身学习学分银行,构建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和智慧教育支撑服务体系,为公众提供在线学习、终身学习等个性化学习服务。

12.智慧环保。深入实施“五水共治”,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管理智能化,发展以水资源监测、污染源监测、能耗监测和环境监管等为重点的智慧生态管理模式,促进城市低碳化、绿色化发展。

13.电子政务。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建立以管理社会和服务群众为中心的多层级电子政务体系,完善政府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浙江政务服务网,面向企业和公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远程公共服务,实现行政审批等服务事项一站式网上办理与全流程效能监督。建设基于云平台的省、市、县三级统一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网络化协同工作系统。

(四)探索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新模式

1.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智能制造发展。制定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创建2至3个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示范区。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2000家骨干企业信息化“登高”和中小企业“两化”融合能力提升计划,大力提升工业企业信息化发展水平。推进2000家重点企业工业互联网建设,加快向综合集成、创新引领等高阶水平发展。大力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协同制造等新模式,培育100家个性化定制企业,推动企业运用互联网开展在线增值服务。

2.发展农业物联网,促进农业现代化。推进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开展设施农业种植、规模养殖、森林防火监测等农业物联网示范试点,打造智慧农业云平台。整合质量追溯、认证机构、质检机构等多方数据资源,通过多方协作建立透明可持续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3.推进服务业现代化。深化信息技术在服务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实现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加速服务业智能化和网络化升级,推进现代服务业结构转型升级。开拓发展基于互联网的科技咨询、数字出版、会展、连锁经营、文化服务、教育培训等现代服务业。推动集信息、交易、服务于一体的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工业设计发展。

(五)大力实施大数据发展计划

1.促进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加快完善全省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数据库,依托省公共数据平台,集中汇聚存储数据资源,推进各领域信息的共享和利用。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服务系统,形成省、市、县三级政府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构建公共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推动政府部门数据资源共享。深化公共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建设,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目录,实施分年度数据开放计划,落实数据开放和维护责任。

2.推进行业大数据应用。开展行业大数据应用示范,培育发展大数据应用新模式和新业态,率先推动制造、通信、交通、金融、商贸、物流、社保、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推进行业数据资源的采集、整合、共享和利用。支持大数据企业与各行业加强技术和资源对接,激发行业发展新动力。

3.培育大数据企业和交易市场。培育发展面向应用的数据服务企业,收集、加工大数据资源,对经过脱敏等安全处理的数据资源进行充分挖掘应用,开发数据产品,开展数据增值服务。支持建立数据交易中心,加快研究建立数据资产商品化、数据描述、登记确权、价值评估等服务机制,探索建立安全、规范、可信的数据交易运营体系。开展面向应用的数据交易市场试点,探索开展大数据衍生产品交易。

(六)全面构筑信息经济发展新设施

1.打造高网速、全覆盖的“宽带浙江”。统筹推进骨干网、城域网和接入网建设,加快宽带网络升级改造。着力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实施宽带网络提速降费专项行动,提升网络带宽和服务能力。推进光纤入户,实现城市住宅光纤全覆盖,商务楼宇光纤通达率、行政村宽带通达率均达到100%。加快无线城市群建设,实现以中心城市、主要城镇及公共服务场所等为重点的无线局域网的广泛覆盖和便捷使用。实施宽带扶贫试点工程,分类分阶段推进偏远农村、山区和海岛等地区宽带网络建设,逐步消除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数字鸿沟。

2.部署全面感知的“泛在浙江”。加大物联网技术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力度,在城市规划、建设、改造过程中,将各类传感器嵌入大型公建、地下管网、城市照明、交通、电力、供水、供气、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在城市部件广泛部署自动感知终端并接入互联网,形成基础设施物联网络,大幅提高基础设施的可控性、安全性、可靠性。利用卫星遥感、物联网、视频监控等信息技术,对土地资源、海洋岛屿、河流湖泊、山林等自然环境资源开展实时监测,及时掌握资源变化、森林防护、自然灾害隐患等信息。普及布设融合型家庭网关、家庭智能终端和家庭多制式传感器,搭建以家庭为核心的社区物联网。

3.构筑开放共享的“云上浙江”。培育发展一批云计算骨干企业,打造全球云计算技术研发中心,加快建设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分领域布局一批行业性云计算平台,引导行业信息化应用向云计算平台迁移。实施企业上云计划,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统筹规划和布局云基础设施建设,以杭州、宁波、温州、嘉兴、金华等市为区域核心节点,建设完善连接省内其他市的省级干线多路由环路,加快建设杭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以集约化、绿色化为原则建设一批云数据中心,增加数据中心与国家骨干网的互联带宽,扩大内容分发容量和覆盖范围,提高数据计算、存储、智能处理和安全管控能力。

(七)打造信息经济发展新平台

1.推进创业创新平台建设。统筹优化布局,推进信息经济基础研究、网络空间研究、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数字内容、信息安全等领域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级高新区、产业基地、特色小镇、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大学科技园和高校、科研院所的有利条件,创建一批众创空间,推进杭州未来科技城、阿里巴巴集团等“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制造业骨干企业打造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组织建立跨行业技术联盟、产业联盟,引导政府、企业、科研机构、行业组织加强核心关键技术研发交流与合作,共建创业创新生态圈。

2.推进信息经济特色小镇建设。围绕智能制造、电子商务、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机器人、工业设计、智慧应用、互联网创业创新等领域,集聚人才、技术、资本等高端要素,规划建设一批信息经济特色小镇,力争建成10个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信息经济特色小镇。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特色优势,结合特色小镇建设,加快形成一批产业优势明显、龙头企业主导、产业配套完善、创新能力突出、辐射带动力强的产城融合发展新基地。

(八)健全网络与安全保障体系

1.抓好重点领域网络安全。统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实行网络基础设施与安全保密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加强党政机关重要信息系统、基础信息网络和关键基础设施信息系统信息安全防护,为各行业重要数据提供安全保障。着力加强重要工业控制系统的安全防护,强化工控设备安全监控,推进自主可控设备更替应用。

2.强化网络安全基础。完善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目录与制度,完善涉及国家安全重要信息系统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监督机制。健全网络空间治理基础保障体系,完善网络信息有效登记和网络实名认证制度。建立部省市联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精细化网络空间管理。

3.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加强对网络商品和服务交易的监管,打击治理网络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网络传销等突出问题。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督促其履行义务。建立网络经营者信用档案,督促网络经营者自律诚信守法经营。完善网络消费投诉处理机制,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

三、改革创新

(一)创新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

1.制定全省信息基础设施规划,研究建立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服务体系,对通信光缆、机房、基站、铁塔、管道线路等通信基础设施进行统筹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开展杭州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率先建设第五代移动通信(5G)商用试验网。

2.鼓励各电信运营企业加强与地方合作,扩大信息基础设施投资与运营的地方自主权,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入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领域,加速向民间资本开放,拓宽投资渠道,探索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多主体的投融资体系,提高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质量和效率。

3.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在车联网及其他领域的应用试点示范,打造智能网联汽车、智慧交通等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的试验验证平台。

(二)探索互联网的区域开放应用和管控体系。在维护网络主权和国家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开放环境下互联网治理新技术、新模式,开展网络信息精准管控试点,完善互联网建设和应用的管控体系、治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实现数据可采集、信息可利用、资源可备份、内容可审计、通道可管控、安全可保障。

(三)探索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新机制

1.探索建立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府部门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制度,制定开放共享标准,实现对数据资源采集、传输、存储、共享和开放的规范管理,促进政府数据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深度开发和广泛开放。整合现有各类跨部门数据资源,争取国家有关部委信息系统数据向地方开放。

2.加强对网络数据和用户信息的保护管理,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加强对滥用数据、侵犯个人隐私等行为的惩戒。

(四)探索推动“互联网+”新业态发展新机制。调整优化现有管理体制中不适应“互联网+”发展的制度和政策,在跨境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智慧交通、智慧医疗等“互联网+”新业态和分享经济等领域大胆创新,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给“互联网+”新业态发展提供试错空间。推进政府、市场、企业、个人在信息经济规范发展上的协同治理,明确权责、补齐短板,促进治理机制灵活、规则共创、流程透明。

(五)探索网络安全防御体系建设和管理机制创新

1.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通报、网络舆情导控、网络可信身份管理、网络溯源取证管理、工业控制系统安全监测与评估等基础平台,强化重要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保护,提高网络态势感知、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及定位溯源能力,构筑网络安全防御体系。针对新技术应用带来的新风险,制定完善智慧城市、工业控制、移动互联网和个人信息安全等领域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适应信息经济发展的网络安全监管机制,全面提高网络安全指挥保障能力。

2.推进国家级网络安全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建立中国网络安全产业基地,促进网络安全产业优势资源和科技创新要素在浙江集聚。

(六)改革人才培养与评价管理机制

1.依托社会力量,联合国内外知名高校和互联网企业,创办信息经济领域的开放性大学,探索高校理事会治理结构,创新信息经济应用型和管理型人才培养模式。发展研究型大学,提升高校的科研创新能力。分类分层分批开展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提高信息经济理论素养。

2.建立信息经济国际人才试验区,改革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尊重知识、尊重创新、让创新主体获益的创新收益分配制度,健全适应信息经济发展的人事制度,激发科技人才的创新动力。完善股权激励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信息经济类科研院所、咨询智库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改制,开展股权、分红激励和绩效机制改革试点示范。

(七)深化信息经济监测评价机制。建立适合信息经济发展的统计核算体系,加强运行监测,开展综合评价,全面反映信息基础设施、信息经济核心产业以及信息技术融合应用发展水平。建立信息经济相关部门数据联合评估机制,加强对采集数据的统一评估。探索建立和发布中国互联网发展指数(乌镇指数)。

(八)探索适合信息经济发展的管理与服务体制。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开展适应信息经济发展的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验,推进部门职能调整优化。健全推进信息经济发展的统筹协调机制。支持各地建立健全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制造、“互联网+”等信息经济领域的协调推进机制,以适应信息技术跨界融合应用产生的新业态、新业务发展及服务监管需要。鼓励设立首席研究员、首席科学家、首席信息官等高级技术岗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改革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立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决策提供智力支撑。各市要坚持统筹规划、特色发展、创新驱动、产用融合、优势互补、共建共享、先行先试、上下联动的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因地制宜、错位发展,形成全省统筹推进、各地特色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建立考核监督机制。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要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建立健全考核监督机制,加强对信息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各区域工作的督促检查与考核。组织开展对重大示范项目、平台和试点的阶段性检查,各责任单位要抓紧落实任务,力争早出成效、多出成果。

(三)强化资源要素保障。进一步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对接,建立部省合作工作机制,争取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及重大项目落地,协调改革创新中的重大问题。加快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政策制度,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等相关财政专项资金要对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重点项目、优势企业、产业基地以及公共服务平台给予支持。创新信息经济引导扶持方式,充分利用各级政府产业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参与示范区建设。

(四)推进宣传合作推广。面向公众举行信息经济知识讲座和科普活动,加强传媒宣传,提高公众信息经济认知水平和科学素养。建设国际信息技术与贸易合作平台,用好世界互联网大会等交流平台,吸引全球企业来浙发布互联网与信息经济发展最新成果,加强浙江企业与国外先进企业的交流合作。总结推广信息经济各领域各区域的成功经验,全面提升社会关注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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