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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批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公布!浙江入选了四个
记者12月7日从省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公布111个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其中,我省4个城市(镇)入围,分别为衢州市开化县、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
此前,宁波市、嘉兴市、义乌市、龙港镇入选首批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名单,台州市、德清县入选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截至目前,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总数扩大到2个省和246个城市(镇),其中浙江省占10个名额。
根据要求,试点地区将结合当前新型城镇化发展实际,坚持突出地方特色,重点在农民工融入城镇、新生中小城市培育、中心城市建设、城市绿色智能发展、产城融合发展、地方文化保护传承、城乡统筹发展等领域,根据批复的各试点城市(镇)《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要点》任务,结合本地发展实际,重点突破薄弱环节,积极探索,闯出新路,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试点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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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发改委网站消息,11月29日,发改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确定111个城市(镇)成为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至此,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扩大到2个省和246个城市(镇)。
《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要按照批复的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要点,结合本地实际,加快突破薄弱环节,积极探索,闯出新路,到2018年取得试点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试点成功经验。
自2014年底启动第一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以来,试点地区主动改革创新,建立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不断加大督导支持力度,建立培训交流机制,定期总结提炼有效做法和经验。
一些试点地区已经在大幅放宽落户条件、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社会保险关系跨区域转移接续、住房保障覆盖农业转移人口、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发挥好政策性金融和开发性金融作用、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加快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因地制宜推进低丘缓坡地开发、加快拓展特大镇功能等方面,形成了一批行之有效的经验,正在逐步推向全国。
目前,按照“边试点、边突破,边总结、边推广”的工作思路,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进一步加强试点评估和经验总结,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更好发挥试点改革先遣队作用,带动全国新型城镇化进程。
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如下:
北京市
顺义区、延庆区、平谷区金海湖镇
天津市
西青区张家窝镇、静海区大邱庄镇、静海区团泊镇
河北省
唐山市迁安市、秦皇岛市卢龙县、邯郸市涉县、邢台市南和县
山西省
临汾市侯马市、吕梁市交城县、太原市古交市马兰镇、晋城市城区北石店镇
内蒙古自治区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大杨树镇
辽宁省
沈阳市辽中区、本溪市本溪县、鞍山市台安县桑林镇、锦州市北镇市沟帮子镇
吉林省
通化市梅河口市、延边州敦化市、四平市公主岭市范家屯镇、延边州珲春市敬信镇
黑龙江省
伊春市、黑河市北安市、黑河市逊克县、绥化市绥棱县
上海市
奉贤区、宝山区罗店镇、青浦区重固镇
浙江省
衢州市开化县、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
福建省
福州市福清市、漳州市长泰县、龙岩市上杭县、宁德市古田县,江西省萍乡市、赣州市、抚州市、吉安市井冈山市
山东省
济南市、淄博市、烟台市、聊城市、潍坊市诸城市、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
河南省
鹤壁市、郑州市新密市、郑州市登封市、许昌市长葛市,湖北省荆门市、随州市、宜昌市长阳县、黄石市大冶市、襄阳市老河口市
湖南省
湘潭市、郴州市、永州市祁阳县、永州市东安县芦洪市镇
广东省
韶关市、潮州市、肇庆市四会市、梅州市丰顺县留隍镇
广西自治区
桂林市荔浦县、钦州市浦北县、百色市靖西市、南宁市横县六景镇
海南省
澄迈县福山镇、保亭县三道镇、琼中县湾岭镇
重庆市
永川区、璧山区、潼南区
四川省
遂宁市、达州市、自贡市富顺县、巴中市南江县
贵州省
六盘水市盘县、黔西南州兴义市、黔东南州凯里市、黔南州独山县、三都县
云南省
保山市腾冲市、楚雄州楚雄市、德宏州瑞丽市、大理州剑川县沙溪镇
西藏自治区
日喀则市拉孜县、山南市扎囊县桑耶镇、林芝市巴宜区鲁朗镇
陕西省
延安市、榆林市神木县、商洛市山阳县、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
甘肃省
白银市会宁县、天水市麦积区、庆阳市华池县
青海省
海北州海晏县、海南州贵德县、果洛州玛沁县、海东市循化县街子镇
宁夏自治区
银川市、吴忠市盐池县、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镇
新疆自治区
巴音郭楞州库尔勒市、吐鲁番市鄯善县鲁克沁镇、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冲乎尔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