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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财税“大礼包”助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
2016
06/15
15:51

民营经济是台州的起家之本、活力之源,也是台州“十三五”实现突围制胜、转型发展的重大历史任务之一。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台州凭借体制机制优势,充分激发了民间的创业热情,民间投资为台州撑起了制造业大市的地位,民间资本逐渐进入金融、交通、文化、教育、卫生等领域,给这些行业的发展注入了很大活力。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税收职能作用,鼓励、支持和引导台州企业创新发展,夯实台州民营经济发展基础,推进台州经济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早日跻身全省经济总量第二方阵,台州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发挥财税职能进一步支持台州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意见》。

【落实】

多方位税收优惠政策,增强企业创业创新动力

台州民营经济发达,民营经济占经济总量97%以上,而小微企业是台州经济的基础单元,是民营经济的特征之一,其数量占全市市场主体的95%以上,在深化改革、搞活经济、保障民生、扩大就业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此次《意见》要求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从多方位增强台州民营企业的创业创新动力。

在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方面,《意见》明确规定,转型升级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从转企当年起,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可实行3年缓进期。“小升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可享受3年政策优惠期。

而从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的营改增试点,也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台州的企业中民营企业居多,工业企业以传统制造产业为主,高科技产业在台州还没形成龙头效应,科技创新的氛围和基础还比较薄弱。

此次《意见》在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也给出了大力支持。例如,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为了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我市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期限,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鼓励】

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企业创新和人才培训引进

台州经济的成功奥秘在于民营企业的崛起,而民营企业更多依靠的是各类人才和外来建设者的奉献。

为了支持企业创新和人才培训引进,该《意见》详细罗列了针对高校毕业生、军转干部、随军家属和高技能人才等不同对象的相关财税优惠政策。

例如,对为见习高校毕业生缴纳综合商业保险的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补助;高校毕业生被见习单位招(聘)用的,可补缴见习期的养老保险费,对单位补缴的养老保险可给予补贴。

若入选省“钱江技能大奖”、“首席技师”评选的,在省政府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基础上,市里按照1:1给予配套。每年对入选国家和省级20个行政村推广具有推广价值的农业引智成果的单位,每村每项资助3万元。

对被认定为省级专利示范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并在科研项目立项、财政资助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对企业发生的高层次与高技能人才培训、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为支持企业职业技能培训,我市还将围绕重点产业,对2016年承办面向企业提供高端人才培训服务的企业单位,每期资助5万元至8万元。

今年,我市还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力度。市本级安排市级科技资金6010万元、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6300万元、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2700万元、外经贸扶持资金3000万元、电子商务促进专项资金20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200万元、金融发展专项资金825万元,统筹用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优化】

完善纳税服务,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支持

今年4月,台州在全省率先全面开展国地税联合办税,为台州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优质的服务,真正实现了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避免了纳税人多头找、多次跑、重复排队、重复受理等弊端,缩短了办税时间,有效提升了办税质量和效率。

本月开始,全市包括乡镇一级的税务所(分局)都将推行联合办税,实现联合办税在台州各县(市、区)地域上的全覆盖。深化涉税事项全市通办制度,台州各县(市、区)纳税人,不管是国税管辖、还是地税管辖,不受属地限制,可以在全市任一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业务。

10月份,我市将借金税三期运行的东风,基本完成“一个窗口受理、后台分办”到“一个窗口、业务通办”的转变。

实行国地税联合办税后,各办税服务厅受理的涉税业务包括国地税双方办税大厅原先的所有涉税业务,实现业务上的全覆盖。

市国税局纳税服务处处长丁坚认为,这将有利于促进台州经济发展,特别是台州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创新发展,以实际行动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拉高标杆、争先进位”的具体要求。

国地税联合办税打通服务纳税人的“最后一公里”,这仅仅是我市财税部门优化纳税服务,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支持的一方面。

我市还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深入开展税收创新活动,建设智慧税务、数字税务和移动税务。开展“互联网+便捷退税”创新试点和拓展“互联网+便民办税”,让数据多跑、让纳税人少跑。

同时,财税部门扎实做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针对登记制度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市场监管、质监、人力社保、统计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并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行企业涉税事项全市通办,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办税流程、降低纳税成本、方便纳税人办税。

【助推】

优化创新发展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民营经济是激活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是增强社会活力的重要源泉。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部门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努力营造优越的经商环境,注重发挥民营经济拉动经济增长、缓解就业压力等作用。

《意见》要求我市财税部门积极探索在企业创业园或企业集中的区域,与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设立企业服务中心,加强企业创业园的贴近式税收服务,深化园区经济税收分析,主动对接,及时解决涉税问题,力促园区企业留得住、早开工、早投产、发展好。

对于企业的特殊事项、个性化需求,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财税部门将做到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热情服务,及时跟进研究解决。

另外,《意见》还要求财税部门以落实和优化财税政策为着力点,服务支持小微金融改革,助推台州“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建设。支持台州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深化“税银合作”,继续创新税银征信互用机制,将纳税信用水平高的小微企业送给银行,破解小微企业“贷款难”和银行“难贷款”问题,拓展银行优质业务,降低贷款风险,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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