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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善为工程项目建设立“规矩”
2016
06/13
17:36

原标题:嘉善为工程项目建设立“规矩”

日前,浙江嘉善县纪委制定下发《城乡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十个严禁”纪律要求》。这是该县紧密围绕全县阶段重点工作,找准监督关键部位钳紧纪律“游标卡尺”的具体体现。

连日来,嘉善县城乡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如火推进,大小建设工程项目纷纷上马,党员干部奋战在中心工作一线。“如何保障这些项目廉洁运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不‘犯事’,是我们纪检部门重点思考的问题。”嘉善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毛永忠表示,“通过走访调研和分析研判,嘉善县针对城乡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设专门制定10条禁令,目的就是要向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明确工作推进中哪些事决不能干,哪些纪律红线决不能碰!”

领导干部不得把建设工程化整为零分解项目规避招标;不得违反规定推荐或指定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单位,插手干预工程承包发包活动……嘉善县城乡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十个严禁”的具体内容,是沿着工程项目建设招标资质、承包发包、物资采购、实际施工、项目变更、资金支付等重点环节的脉络,针对可能存在的违规用权行为,点出具体指向,一环节一设卡,层层把好廉洁关。

“十条禁令的实质,是纪律要求的细化再细化。也就是把阶段重点工作各关键流程剖开来,圈出问题易发的‘关节’部位,再明确标出行权的反向指南,以此强化纪律要求,提早为领导干部号‘廉政脉’、打‘预防针’。”该县纪委监察局一名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县还要求,凡有领导干部违反“十条禁令”纪律要求,发生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行为的,将根据规定严肃问责,并明确指出“不因工作或职务变动而免于追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每季度开展履职情况及风险防控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监督全过程实行“痕迹化”管理,以监督执纪的具体行动为嘉善中心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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