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4年浙江能源与利用状况》白皮书正式发布。2014年,浙江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全年万元GDP能耗比上年下降6.1%,超额完成年度节能降耗目标。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为1554万吨标准煤(等价值),比上年增长1.1%;全省能源消费总量18826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1.0%。其中,煤炭消费13824万吨,比上年下降2.4%,石油及制品消费2781万吨,比上年下降1.2%;全省生产总值40173亿元(现价),比上年增长7.6%,万元GDP能耗0.50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6.1%。
今年上半年浙江省三产增加值增长11.4%,占GDP比重达到50%,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全省高新技术、装备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大大快于规模以上工业平均增速5%。八大高耗能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4%,低于规模以上工业平均增速。
浙江省经信委副主任蔡刚指出,2014年全省节能降耗与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成效显著,能源消耗总量增幅趋缓,三产增加值比重首次超过二产。今年上半年全省节能形式总体良好,单位能耗进一步下降,结构调整成效进一步显现,规上工业能源效率进一步提升。“十二五”前四年我省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7.6%,2015年只要下降0.4%就能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压力相对较小,但是不利因素仍不能忽视。
去年,浙江强化了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健全了有关工作制度和考评体系,制订了各市年度能耗强度和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加大了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各市地单位GDP能耗、能源消费总量、煤炭消费总量变化情况动态监测,并逐月发布红、黄、绿三级预警。
根据《浙江省节能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将对超额完成与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市按照一定的标准实施奖励与处罚,奖罚资金统筹用于节能降耗工作。2014年,浙江省对超额完成上年度节能目标的温州等五市给予了奖励,合计奖励资金1296万元;对未完成节能目标考核的杭州、宁波两市进行了处罚,罚缴资金合计2190万元。